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创作/设计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学 科 |
院 系 |
专 业(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名) |
学费标准 |
美术学 |
书法系 |
书法创作 |
50 (准确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招生人数等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再分配) |
20000元/学年 |
油画系 |
油画创作 |
雕塑系 |
雕塑创作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跨媒体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造型基础理论与实践 |
公共艺术学院 |
艺术教育 |
设计艺术学 |
设计艺术学院 |
平面设计 |
综合设计 |
染织与服装设计 |
工业设计 |
传媒动画学院 |
影视动画 |
上海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